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经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制定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辅导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秘书、纪检委员等相关人员。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名列专业(方向)前40%,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要求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要求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四级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及以上。
三、综合评价
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评价两部分构成,满分100 分。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业成绩;在学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数值,逐一比对,直到有差别为止;在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可增加对部分课程的权重,作为辅助排序的依据。
综合成绩分值比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成绩(占比70%)
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业成绩的计算基础。
(二)全面发展评价(占比30%)
全面发展评价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其中,科研成果占10%(限1项),学科竞赛获奖占15%(限1项),参军入伍服兵役占2%,参加志愿服务(省级及以上)占 1.5%,到国际组织实习占1.5%。各项指标评价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认定细则执行(附件1-5),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
(三)学院将组织不少于5名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奖项及其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依据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各专业人数按比例确定分配名额。我院本年度推免生总名额为18人,各专业具体分配名额如下: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7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5人,材料化学专业6人。
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8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6)、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成绩单电子版应为独立的pdf 格式,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8日24:00(北京时间)。
2. 9月10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排名,各专业确定初选人员和1名候补人员,经学院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3. 9月13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事项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均以上级相关文件及规定为准。
2.本实施细则由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理学院
2025年9月3日
附件1:科研成果类别及其标准成果分值
附件2: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标准分值
附件3: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版)
附件5: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